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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6日,2019年第二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鑒定評估技術培訓班在海南舉辦。培訓班由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主辦,我院承辦,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海南大學協辦。生態環境部黃潤秋副部長出席培訓班并講話,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別濤司長主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分管廳(局)領導、相關處室負責同志以及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支撐單位的有關同志參加培訓。

黃潤秋副部長強調,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是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他指出,2018年以來,各地積極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鑒的經驗和做法;同時,各地改革進展不平衡,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他強調,下一步各地要開拓創新,攻堅克難,確保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任務,并提出有關工作要求。一是要“把握一個目標”,即2020年要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二是要“落實兩個任務”,就是要做到嚴格追究損害賠償責任、及時開展環境修復。三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就是生態環境部門要處理好“對上與對下、部門與部門、改革與其他法律責任追究”的關系。四是要“抓好四個重點工作環節”,就是“強化督查考核、落實專人專職、充分運用磋商手段、強化資金管理”。
培訓班上,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復議處的有關同志介紹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工作進展、案例實踐情況。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沈世偉處長、浙江省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越城分局李成分別分享了安徽省和紹興市的改革經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分管廳(局)領導、相關處室負責同志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經驗、問題與建議進行了交流。我院於方研究員、南京大學楊柳燕教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黃澤春研究員、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許人驥正高工、江蘇省常州監測中心薛銀剛正高工分別就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問題進行了講解。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已進入最后的沖刺階段,本次培訓提升了全國試行地方的凝聚力,提高了有關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有利于推動各地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圓滿完成黨中央賦予我們的光榮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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