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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22年02月26日
我院與南京大學在《自然-通訊》聯合發文
揭示中國碳排放提前達峰的環境健康效益
2月23日,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以下簡稱“我院”)與南京大學等單位組成的聯合研究團隊在《自然-通訊》(Nature Communications)在線發表了題為“Air quality and health co-benefits of China’s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peaking before 2030”的研究論文。該研究系統評估了未來社會經濟發展路徑下我國氣候政策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和人群健康的協同效應,首次定量分析了中國提前實現碳排放達峰的潛在環境健康收益。我院生態環境規劃與政策模擬技術中心趙靜是論文共同第一作者。
我國始終積極承諾碳減排,并提出了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的目標。氣候變化減緩措施可實現大氣污染物協同削減,帶來巨大環境健康協同效益。全面開展氣候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對于增強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推動全球氣候變化合作具有重要意義。研究團隊通過融合政策情景分析、空氣質量模擬、健康風險模型、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與數據,聚焦二氧化碳排放,從社會經濟發展和氣候政策強度兩個維度,評估了不同氣候政策路徑下的碳排放,及其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和人群健康的協同效應。

圖1 不同SSP-RCP情景下我國碳排放達峰年份及2030年碳排放強度
(虛線對應于我國NDC中的碳達峰年及碳強度目標)
研究發現,在綠色發展路徑(SSP1)和全球1.5℃控制目標下,我國可在2030和2050年分別避免約11.8萬和61.4萬人的PM2.5歸因死亡。氣候政策越嚴格健康協同效益越大,并且氣候政策的長期協同效益更加明顯。研究進一步指出,在2050年前,僅依靠氣候政策的協同效應不足以實現“美麗中國”的空氣質量目標,也難以抵消老齡化趨勢導致的PM2.5相關死亡的上升,我國仍需持續增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有效保護公眾健康。

圖2 我國實施氣候政策帶來的PM2.5相關健康協同收益
(a和b分別是2030年REF-RCP2.6(即維持2015年政策水平與2℃情景之差)、RCP2.6-RCP1.9(即2℃情景與1.5℃情景之差),c和d分別是在2050年的對應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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